摘要
2010年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评价指引和审计指引,并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3年起,要求中央企业于每年5月底前向国资委报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开展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已是国内大中型企业的大势所趋。本文通过对笔者所在企业初步运用CSA的案例分析入手,介绍了该方法与传统审计方法的区别,给企业的带来的收获,以及应用该方法所需的前提和条件,以期对其他国内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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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