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时代,中美欧三方数字博弈是国际竞争的主战场。中美数字领域的对抗已成新常态,美欧呈现出竞争与合作的复杂互动,中欧数字关系也处于变化之中。为了拓展发展新空间,中国应以跨境数据流动合作为抓手,撬动整个中欧数字合作,避免双方演变成数字领域的“制度性对手”。中欧推进跨境数据流动合作,面临着双方数字关系变局以及数字领域信任缺失、价值理念和监管模式差异等障碍,合作是否能取得务实成果,最终取决于能否建立以双方认可的规则为基础的合作框架。中欧合作应跳出利益和制度博弈的思维定式,平衡反映双方关切,兼顾数据保护领域的布鲁塞尔效应以及中国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数据安全诉求,分别构建个人数据和非个人数据的跨境流动合作机制,着眼于长期合作,并争取早期收获,为数字领域提供制度性国际公共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