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近年来食管胃结合部腺癌(adenocarcinoma of esophagogastric junction,AEG)发病率逐年增高。本研究探讨SiewertⅡ型和Ⅲ型AEG脾门区淋巴结(No.10和No.11d)转移的危险因素及其对预后的影响,为制订合理的外科治疗方案提供临床依据。方法回顾性分析2010-01-01—2011-12-30甘肃省肿瘤医院胃肠外科收治的117例经腹入路行胃癌D2或D2+根治术的SiewertⅡ型和Ⅲ型AEG患者的临床资料,根据术后病理检查按有无脾门区淋巴结转移分为阴性组(99例)和阳性组(18例),分析该区淋巴结转移的危险因素及其对预后的影响。结果全部患者脾门区淋巴结转移率为15.4%(18/117);淋巴结转移度(阳性淋巴结数/清除的淋巴结总数)为12.0%(56/465),No.10和No.11d淋巴结转移度分别为9.4%(26/278)和16.0%(30/187)。联合脾脏切除病例(38例)和未行联合脾脏切除病例(79例)脾门区淋巴结转移度分别为13.5%(26/192)和11.0%(30/273),平均每例患者淋巴结清除数量分别为5.1枚和3.5枚,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值>0.05。多因素回归分析结果显示,肿瘤大小、浸润深度、No.4sa、4sb和9组淋巴结转移是脾门区淋巴结转移的独立危险因素,P<0.05。阴性和阳性组的5年生存率分别为19.2%和5.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2.822,P<0.001。结论对于肿瘤直径>5cm、T4期、术中发现No.4sa、4sb和9组淋巴结转移的患者,应该彻底清除脾门区(No.10和No.11d)淋巴结,但不建议常规切除脾脏联合行脾门区淋巴结清除。

  • 单位
    甘肃省肿瘤医院; 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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