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之一,事关广大农民福祉、人民群众健康和美丽中国建设,是农村现代生活需要基本具备的条件之一。依靠“国家”与“社会”的双重力量规范农村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行为,对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全国六个省份1365份农户的调查数据,实证分析政府保障和社会监督对农村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二者对农村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行为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在进行遗漏变量检验、改变样本容量以及更换核心解释变量等检验后,结论依然成立。进一步分析表明,社会监督会弱化政府保障对农村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行为的影响,在政府保障相对缺乏或作用较弱的情况下,社会监督可以充当环境规制的替代机制,推动农户参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基于此,本文提出应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政策,提高居民环保意识,构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互补互成的逻辑机制,以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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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