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需要加快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数据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出了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新型产权运行机制,对于数据产权制度构建具有核心引领作用。当前,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需要重塑数据产权制度,以民法静态赋权为主的旧有产权规则范式难以适应数据要素市场发展,而产权难以界定又会导致数据壁垒的形成,妨碍数据流动。建议通过构建基于共票(Coken)的柔性数据产权体系,以促进数据流通交易为核心目标,健全数据产权制度,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机制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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