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日益发展,致干扰婚姻关系事件之数量日益增加,此情况严重影响婚姻关系,大陆对此情况尚无明文法律规定予以惩戒。故参照其他国家以及台湾地区有关规定、判例与学说,探寻我国今后关于干扰婚姻关系之侵权责任的法律见解。确立干扰婚姻关系侵害受害方之配偶之配偶权、名誉权与人格尊严之精神赔偿制度是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稳定家庭关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