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成年人由于其主体上的特殊性,其相较于涉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因此在对未成年人进行刑事审判中,要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辅以不公开原则和全面调查等原则。同时应当适用区别于成年人的刑事审判体系和制度,主要有分案管理制度、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国家救助制度等。由于我国未成年人审判制起步比较晚,九十年代才出现第一个少年法庭,与经过百余年发展的美国少年司法相比还有很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外成熟的审判制度的学习和借鉴,结合国内的现状,去解决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审判中的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