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4月28日,国际知识产权领域重要的公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根据条约规定,只有在30个成员国批准并且正式加入3个月后才能生效。2020年1月28日,印度尼西亚成为该条约的第30名成员国,按照条约的规定,3个月之后,《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这部条约的核心价值就在于,解决了著作权中的邻接权问题。众所周知,著作权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其中既包括作者的署名权,也包括作品的编辑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