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流浪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危险因素。方法将来自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流浪精神病人864例连续入组,分为肇事肇祸组(n=380例)和非肇事肇祸组(n=484例),采用自制调查表、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阳性和阴性症状评分表(PANSS)和日常生活功能量表(ADL)对其进行横断面调查,并运用Logistic回归方法对影响流浪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因素进行分析。结果流浪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率为44.0%。两组在BPRS总分、敌对猜疑、激活性和思维障碍三个因子得分及PANSS总分上差异均显著(P<0.05),在焦虑抑郁及缺乏活力两个因子得分及ADL总分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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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