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政府投资项目数量和金额日益增多,我国不断探索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各地在探索中纷纷形成适合当地的"代建制",包括通过公开招投、直接委托的方式选择代建单位,代建单位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广州市的代建制采用指定委托市属事业单位的模式,具有专业化程度高、经验丰富、内部约束力强、大局意识强、协调沟通方便、盈利动机弱的优点,同时也存在法制建设不健全,缺乏法律依据,缺少市场竞争,存在权利寻租的问题,应进一步完善法制,积极利用市场的力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