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日益严峻的商业秘密保护态势,尽快完善我国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势在必行。目前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主要有民事保护、刑事保护、行政保护三大类,但就当前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实践而言,仍存在保护力度不足、对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的规制不够有效、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规定过于分散等问题。为此,应在检视我国现有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基础上,镜鉴国外商业秘密立法实践经验,在现有的实质主义范式与形式主义范式之下探索作为“第三种进路”的反省法范式,遵循实质保护与形式保护相结合的理念对现行保护模式进行合理衔接,并完善商业秘密相关案例指导制度,构建商业秘密疑难案件研讨机制,充分发挥商业秘密行政保护之前置作用,进一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