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出现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条件,它是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产物,在一定时期内发挥了特有的功能。但是由于立法的空白,就业协议在实践中产生了诸多问题,因而需要对其做出理性的梳理,从历史、现实和将来的视角理清它的性质,并对其是否需要继续存在下去做一个必要性分析。在当前形势下,就业协议已经完成其历史使命,可以退出历史舞台。这是一种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也能更好地维护大学生的就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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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川民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