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正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以推动公平竞争。网络虚构交易作为新兴商业策略,目前正被网络经营者滥用。已有研究多侧重关注如何维护竞争秩序,而较少关注税制因素对竞争秩序的影响。理论上,网络虚构交易所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均可申请退税。这在一定程度上间接鼓励网络虚构交易的发生,事实上构成了对守法经营者的税制歧视,最终会扭曲电子商务的竞争秩序。为配合营商环境的优化,税法有必要按形式外观限制相关税款的退税,限制相关成本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扣除,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活动中应对网络虚构交易保持警惕。从呼应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来看,税法的竞争中立这一议题不应被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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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