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人发[20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教育厅(教委)、科技厅(科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局、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方案》已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