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西方古代历史编纂学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修史主导权,前者以制度化的官方修史为主导,形成官、私双轨发展的基本格局,后者则始终以私家修史为主导。双方在编纂理论和编纂方法等层面的差异,皆由此衍生而来。如在书写谁的历史这一问题上,中西方都经历由神本位到人本位的转换,但在具体书写范围上,只有中国形成通史家风及全史规模;在编纂形式方面,中西方都形成以纪年、人物、事件三大要素为中心的史书体裁并呈现综合倾向,但中国史书体裁的丰富性、严密性和延续性更胜一筹。整体而言,中国古代历史编纂学要优于西方,表现在不断完善的官方修史机制、历史书写的连续性、史书数量的宏富、体裁体例的多样性、灵活性以及通史传统的形成等方面。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