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马克思早期思想中,对法哲学的探讨占据重要的位置。其中,"柏林法学建构"的过程在学术界一直存在"失败"与"成功"的争议。反思马克思"柏林法学建构"的过程,最关键的应是其对德国法哲学传统的追问和回应。在德国法哲学传统中根深蒂固的理想主义、历史法学派的理论以及观念论、法的形而上学理论都是导致法的发展受阻的重要原因。只有将法当作理性的现存事物看待,才能找到法的本质和发展逻辑。在对德国法哲学传统自反性的追问过程中,"柏林法学建构"的"成功"与"失败"或许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这样的追问促进了学术界对法哲学的反思。并且,客观地分析和理解马克思对德国法哲学传统的反思,有助于认识马克思早期法哲学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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