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政办发〔2023〕3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海关《江苏省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