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8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中下设的一级指标中对学生党员教育培养与发展原则进行明确规定。在此标准下,针对高校学生党员发展与教育过程中存在的教育培养失衡、培养方式缺乏创新、发展过程不规范等问题,各高校应当厘清教育培养各阶段内容,将发展原则与阶段培养相融合;加强教育培养连贯性,以教育体系的不断优化带动党员发展质量的提升;并以严格规范的发展程序和创新性教育培养方式,深化党员教育内涵,保证学生党员党性与个性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