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使越来越多企业进入市场,但同时非正常经营企业的数量也日趋上升。为减少非正常经营企业数量,深圳市制定了商事除名及依职权注销制度。该制度具有制定的必要性,能够缓解原有制度尚未解决的非正常经营企业数量日趋上升的问题。此外,公权力在介入企业注销制度时要谨慎,必须遵循依法行权、比例原则、保障相对人权利与自由以及公权力公开行使的原则,不得随意判定企业“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