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我国现行立法出发,对法定解除权的成立条件、行使程序以及法律效果进行分析。我国现行立法规定了多种法定解除权成立的情形,并对权利的行使课以严格的限制,防止其被滥用。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应当采用通知形式,其效果应当根据直接效力理论进行解释,对于非继续性的合同具有溯及力,而对于继续性合同则不应具有溯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