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荀子·王制》篇中,华兹生将“义”译作“责任感”。倪德卫意识到,如此,在荀子那里,人性本身就蕴含着成就道德的条件,人性可以使人感觉到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这就将荀子关于人性论的思考等同于孟子。其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他明确反对第一种,即将“义”理解为“一种卓越的智慧洞察力”;其次,他认为“义”确实有“责任感”的意义,但是这个“责任感”是“空”的,没有特定的、实质性的内容。倪德卫的质疑不谬,但是还有另一种分析及解决方法认为“义”是人类行为的社会规范,是人类发明和实验的结果,不是人类自然倾向的产物,即人性的自发特征;同时,“义”的这个意义是荀子不同于孟子的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