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市发改委、市交通委联合印发文件,自2018年5月1日起调整本市机动车停车场计时收费有关政策,即: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并将占道停车场的夜间时段延长2小时。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收费以15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夜间停车收费以2小时为1个计时单位。本次停车收费政策调整是《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新要求,吸纳了立法过程中社会各方提出完善计时收费政策的意见建议,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