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2022年,公安刑事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发展成就。对此十年间公安机关关于刑事执法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刑事执法规范化建设涵盖了继续深化取证规范建设、建构多元化执法监督体系、充分保障辩护权等方面。但通过实证调研发现,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效果存在偏离规范性文件预设的情况,主要体现为部分取证规范难以落到实处、执法监督难以形成合力、辩护权缺少充分行使空间等问题。究其原因,在于规范化建设过程尚未充分调动基层的参与积极性,执法规范化建设处于一种“强指导—弱行动”的状态。未来应在坚持顶层指导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基层执法者的参与积极性,探索“强指导—强行动”的双强刑事执法规范化建设格局,更好地发挥基层执法者在刑事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能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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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