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港无人提货问题,一直是集装箱班轮运输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如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各大港口拥堵现象日益严重,收货人经营状况的不确定性也明显增加,目的港无人提货问题再次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文结合一起判例,分析在目的港无人提货时,承运人向契约托运人主张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等损失的法律依据。

  • 单位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