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津政发〔2022〕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深化滨海新区改革开放创新,加快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滨海新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向滨海新区委托下放18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于18项下放滨海新区实施的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