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国农民银行是民国时期政府四大银行之一,其前身是1933年4月1日在湖北汉口成立的原鄂豫皖赣四省农民银行,主要业务为农贷、农仓、抵押土地、农产运销、农村合作社,资本定额1000万元,在四省境内发行壹角、贰角、叁角、伍角之流通券。1934年11月14日政府认为四省农民银行规模太小,对于农业发展杯水车薪,便决定将其改组,于1935年6月4日公布了《中国农民银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