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社会犯罪形式的日趋多样化,传统的侦查手段过于陈旧和落后,对于新型犯罪难以发挥其功效,相比之下技术侦查的优势较为明显。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尚未对技术侦查进行明确规制,只是在《国家安全法》和《人民警察法》中对"技术侦察"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这显然不符合侦查行为应当依法进行的原则。2012年3月14日,新《刑事诉讼法》出台,首次将技术侦查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展现于公众,成为技术侦查立法上一座新的里程碑。其中的法律规范只是原则性地规制技术侦查,并没有具体细化审查机制,监督机制及权利救济途径。因此还有必要进一步对技术侦查进行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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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海关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