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物权是将物的经济功能和生态功能相结合的新型物权,其同传统物权、环境权相比自有其特点。环境物权制度的构建能够补正现行《环境保护法》以及《物权法》中部分同生态环境相关的规定的不足。虽然有关环境物权学界尚存理论争议,但是环境物权仍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我国以及国际实践中,环境物权其实已经以碳交易形式得到运用,此外构建环境物权制度对于我国有着超越环保功能的重要发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