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中国"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一个重要政治概念,其提出本身有着学术上的基础和脉络。通过对一元普适主义的西方法治观的反思和批判,法治中国话语的兴起,就构成了"法治中国"概念的思想基础和学理脉络。其中,邓正来的"理想图景论"与其他法治中国话语的重大区别,就在于它在反对一元普适法治观的同时,主张一个实质法治的概念,代表了中国法治话语的一种实质转向。其主张的实质性"法治中国"概念,又跨越了实质法治概念可能面临的两大陷阱,得以避免实质法治概念存在的"反法治"悖论,即通过方法论个人主义路径,拒斥提供一种同质化与整全性的实质法治理论;通过主张一种对话的普遍主义,从而超越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的对立,避免由于否定法治的规范性内涵而成为一种特殊主义的法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