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和物质生活条件的提高,以及城镇化、无子化和老龄化步伐的加快,亲属担任监护人的可能性日渐式微,无人照料无人监护的特困群体呈几何式增长,政府公共监护资源有限,社会公共监护制度尚不健全。分析构建我国社会公共监护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提出要引入国际人权思想,树立社会公共利益本位观,营造政府承担社会责任氛围,构建以政府公共监护组织为主导、社会公共监护组织为补充的完善的公共监护体系,发挥社会公共监护组织作用,加强政府对社会公共监护组织的监督与管理,构建完善的民政民生兜底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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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建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