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翻译美学的基本理论为主要依据,在对国内翻译美学的研究与发展进行简要回顾与总结的基础上,分析了法律文本翻译美学研究的可行性。法律文本的翻译并非两种语言的机械转码,译者在翻译法律文本时必须兼顾两面,一则力求译文的准确性,一则力求最大限度再现原文的审美价值。基于这两个要求,结合立法文本的语言特点,对《民法典》英译本典型例子进行定性分析,提出翻译法律文本必须遵循的六条审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