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以往所研究的“经营村庄”不同,“新经营村庄”以项目治理为导向,运用“经营”的行为逻辑。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中央逐步加强“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政策进程是项目进村的制度背景,中央财政的专项资金运作构成“新经营村庄”的体制性内涵。通过对村级组织经营行为的考察,从项目开源、优化配置、资源援引、产业提升的经营路径剖析“新经营村庄”的“新”经营和实践样态。研究发现,“新经营村庄”是一种以项目为要素并耦合村庄公共利益的经营行为。村级组织通过引入项目资源并以村庄公共利益诉求为导向的“项目-治理”的治理逻辑,能够再生产出村庄治理效能、产业发展、公共利益,从而实现村级治理组织化、产业发展持续化、公共利益取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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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高等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