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自试点以来取得了极大成效。但是,深入分析发现,许多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仅仅是口头采纳,并未真正落实,而检察机关在诉前程序中又缺乏强制性手段,难以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致使该类情况频发。因此,针对检察建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分析其中原因,从应然角度出发,构建一套以法律强制规制为主,以环境主管机关自我纠正以及社会监督为辅的全面落实监督体系,进而提升检察建议的实际执行率,最终实现环境公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