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解释三》")解决了很多长期争议问题,比如明确了债权人的知情权、确认了滞纳金性质等。《解释三》的出台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填补了以往法律法规的空白问题。虽然《解释三》仍存在局限性,但总体而言,该司法解释的出台意义非凡,笔者将对《解释三》中的部分条款予以浅显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