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家底”及政府运行成本等情况,新政府会计制度已于2019年1月1日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新制度将原制度“其他收入”科目细分为六种类型,进一步增大了(预算)收入核算的难度,其中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核算相对更为复杂。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18]34号)对相关核算方法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但是在实务处理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文章整理了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核算范围的调整过程,结合案例详细分析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过程,进而探讨实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

  • 单位
    辽宁省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