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对家校社教育职能的规定和调整,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对义务教育协同育人的思考和建构。从存在论、价值论和实践论等不同维度看,义务教育协同育人正面临着"存在之惑""价值之疑"和"实践之难"。首先,"学校回归教育主阵地",家庭、社会的教育地位如何确证;其次,"学业外溢"是教育常态,家庭、社会的减负作用如何保证;最后,家校社教育行动离散,满足"双减"的协同育人如何可能。基于对义务教育"双减"、家校社教育、协同育人本质的深度思考,可进一步确证:"学校回归教育主阵地"是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根本前提,"双减"背景下家庭和社会是构建教育意义的关键。因而"双减"背景下义务教育协同育人实践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其路径包括:以"学生全面发展"整合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理念;在高质量学校教育建设中明确家校社教育使命;推进制度化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建设和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