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办函[2018]34号广安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2018年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重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4月3日2018年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重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