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口总量少、生产不发达、物质不丰富的时代,"山珍野味"进入食文化有其必然性。而现代社会,随着人口增长、开发面积扩大,一些区域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变得刻不容缓。当前我国正在建设生态文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得到了更多重视,但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的一些制度和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客观需要。为此,我们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让禁食野生动物成为新风尚,让环境友好型食文化在生态文明建设时代植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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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