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贸易摩擦后,为提升本国制造业创新能力,中美两国各自部署建设了新型产业创新载体,即美国制造业创新研究院、中国制造业创新中心,并分别建立了评价体系,对两类创新载体进行了评估考核。总体看,我国评价制造业创新中心更系统细致,主要包括创新中心资源、定位、功能和经营等方面的指标;美国的指标体系结构简单,重点考核创新研究院的组建、投资、技术项目和人才培训等四个方面情况。赛迪研究院科技与标准研究所比较了两个评价体系在指标设置、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等方面的特点,并对未来我国创新载体的组织管理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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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