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率市场化是经济金融领域一项至关重要的改革。从制度演进的视角观察,我国利率市场化可以划分为管制松动阶段、有效规范阶段和深化发展阶段。“三足定理”视域下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与金融公平理念、意思自治与契约自由视域下的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理念是利率市场化制度变迁的法学理论基础,利率的社会性则是其法社会学理论基础。我国利率市场化是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并且仍在持续进行之中。以中国人民银行通知为主体的政策性文件是制度变迁的外在推力,“双轨制”背景下增量改革则是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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