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管制被认为是我国社会组织员工创造性参与偏低的原因,但放松管制的改革举措并未有效激发创造性。为解释这一现象、深化对政府管制与员工创造性关系的认识,本文构建了政府管制结构与过程的概念,讨论管制的结构强度和过程复杂度对员工创造性参与的共同影响。以科技社团为例,综合运用对57家社团中346位员工的问卷调查数据和二手数据,建立多层线性模型,发现当政府管制过程的复杂度较低时,管制结构强度的上升不会阻碍员工创造性,而当管制过程复杂度较高时,管制结构强度有负向影响。研究发现“放管服”改革中对管制过程复杂度问题的忽视,导致员工创造性存在从高表现象限掉入中等表现象限的风险,提出要系统规划放权之后如何实施管制,将界定政府与社会组织的权责边界、减少碎片化制度和模糊监管、强化法治精神作为社会领域改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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