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要负责人规定是消防法的重要条款,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关键在于主要负责人。由于规定内容过于原则抽象、指向不明,以致主要负责人在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认定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导致消防实践中普遍存在主要负责人有责不知责、知责不担责的现象。适应消防治理现代化的需要,应当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作用,推进主要负责人条款由宣示性向法治化转向,合理界定主要负责人主体范围,厘清主要负责人责任定位,细化主要负责人责任条款,适时推动消防法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