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个水族村寨共餐制的个案研究,探讨社会网络关系建构的秩序和内在动力。在当地,共餐制体现在阴食共享和阳食共享两个方面,二者分别推动了人与鬼神的神性关系建构、人与人的俗性关系建构。通过阴食的共享,人与鬼神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关系被确认和强化;通过阳食的共享,人们在来与往中巩固了互惠的社会义务和共同的社会责任,并生产出新的社会关系网络。神性和俗性的融合,使村寨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