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引发全球性公共卫生危机,对常态法律秩序和法治实践构成挑战。由于紧急事态的现实急迫性和风险扩张性,紧急状态的事实性和规范性存在张力,紧急权力的行使面临价值优位性和法治融贯性难题。紧急状态下的秩序是紧急权力决策和行使的特殊社会语境,具有合法性环境和正义环境之双层结构。在紧急秩序的解释性特征之下,应超越形式法治观和实质法治观的局限,将紧急状态视为法治的临界状态。紧急权力行使以恢复常态秩序为直接目的,其法治内涵是在正义框架下作出维护和修复基本善的应急处理并促进合法性环境和正义环境的互动。基于对法治理想的追求,应将合法性和正义的制度互嵌与共同体德性的培育作为紧急状态中重塑社会正义的重要内容,以凝聚宪法共识、化解紧急危机和巩固社会根基。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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