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富余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途径,主要表现为就地转移和异地转移。鉴于过去30年我国八成以上的农民转移到城市不仅没有带来城乡居民收入差别的缩小,反而导致城乡差别明显扩大,孕育了难以转型的农民工特殊社会群体,今后应当把转移农民就业渠道的重点放在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上,即实行农民的就地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