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赣发改价调[2020]321号2020年4月10日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经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2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定价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