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江苏省财政厅要求省级预算单位于近日启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并提出采购意向公开的预算金额可以低于实际预算安排数。江苏省财政厅提出,省级预算单位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省级以下各级预算单位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江苏省财政厅还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