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为基础,本研究对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结构要素和行动要素加以整合,尝试提出"结构-行动"的分析框架,以此对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策略展开考察。基于对三个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发现制度结构、动员结构和文化结构所组成的结构因素构成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外在条件;利益诉求、社会资本和主体协同等行动因素构成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内在动力。结构因素与行动因素的相互作用共同推进"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