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通告[2021]7号为方便市外群众来杭办事需要,结合"浙A区域号牌"设置和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出行"调整,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非浙A号牌"小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急事通"便民利民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请报备方式和条件。继续按照《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通告[2019]100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