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包头市2015—2018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为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按照GB/T 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对包头市2015—2018年城乡生活饮用水(市政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及农村水)水质进行监测和分析。结果采集2015—2018年枯水期和丰水期水样1 156份,合格715份,总合格率为61.85%,各年合格率在52.22%~69.62%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城区三种类型水质监测合格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城区水总体合格率为72.75%,农村水总体合格率为56.0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0.79,P<0.01)。包头市生活饮用水不合格主要指标为氟化物、硝酸盐氮及总大肠菌群,氟化物不合格率为22.58%,硝酸盐氮不合格率为12.11%,总大肠菌群不合格率10.12%。结论包头市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总体水平不高,城区水质情况明显好于农村,应加强农村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和改水工作,保障居民的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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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